保密工作历来是军队生死攸关的大事

保守秘密是每个军人的神圣职责。刚入伍的新战士,对部队的编制、装备、番号、实力都感到新鲜,对连队的基本任务、工作目标、训练手段、技术水平都充满好奇,在与亲朋好友的通信谈话中,稍不注意就容易出现失泄密现象。这也提示我们,各部队在抓好新兵训练的同时,也要注重加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,使其尽快增强保密法制观念、提高保密防范能力,从兵之初就把保密的种子种进心田。

“三军之事,莫重于密。”对军队来说,保密工作历来是生死攸关的大事,事关国家安危和人民利益,事关军队建设大局和军事斗争准备成败,也事关个人的进退得失和荣辱喜忧。我国《刑法》第四百三十二条中规定:“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,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,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《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》第九十二条中规定:“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,造成失密、泄密,情节较轻的,给予记过、记大过处分;情节较重或者涉及绝密事项的,给予降职(级)、降衔(级)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职处分。”

“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,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,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,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。”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这番话启示我们,现代保密战场不仅是技术与技术的较量,更是人与人保密意识的比拼。

当前,随着信息网络技术日新月异,保密工作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、技术更加先进、渠道更加隐蔽。紧紧扭住思想防范这个根本,需要始终在脑子里绷紧一根弦,树立“百分之一的疏忽,就可能导致百分之百失败”的意识,确保保密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入脑入心、付诸实践,一刻不松、一处不漏、一丝不苟抓好保密工作,为能打仗、打胜仗提供强有力保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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